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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教函[2005]471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05年秋季普通高等院校 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备案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03]2号)和教育部《关于规范现有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173号)要求,经四川省远程教育教学检查评估专家组评审,现将2005年秋季在川申请备案的高等院校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备案意见公布如下:2005年秋共受理4所高校申请校外学习中心10个,其中同意9个,不同意1个。请各有关高等院校将评审意见及时通知到各校外学习中心,未经同意设立的校外学习中心,不得开展相关招生及教学工作。 各有关院校应认真贯彻教育部“积极发展、规范管理”的方针,加强对在川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及时将相关政策传达到各教学中心,加强教学各环节的监控力度,规范办学行为,确保教学质量。 附表:2005年秋季四川省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备案表(请点击下载或打开查看附件) 四川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远程教育 校外学习中心 备案 通知 抄报:教育部高教司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12月19日印发 |
附件:cjh471fj.xls (18.50k)[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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