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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教函[2005]435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攀钢(集团)公司 第一高级中学校”等6所高(完)中更名的批复 攀枝花市教育局: 你局报送的《攀枝花市教育局关于攀钢(集团)公司第一高级中学校等六所高(完)中更名的请示》(省政府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受理登记号200510310072)收悉。经研究,因企业学校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同意“攀钢(集团)公司第一高级中学校”更名为“攀枝花市第七高级中学校”,“攀钢(集团)公司第四中学校”更名为“攀枝花市第十四中学校”,“攀钢(集团)公司第五中学校”更名为“攀枝花市第十五中学校”,“中国第十九冶金建设公司第一中学校”更名为“攀枝花市第十六中学校”,“攀煤(集团)公司第一中学校”更名为“攀枝花市第十二中学校”,“攀煤(集团)公司第三中学校”更名为“攀枝花市第十三中学校”。 四川省教育厅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中学 更名 批复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5年11月2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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