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区 移动门户 新媒体矩阵 新媒体矩阵
  • 机构
    委厅领导
    机关处室
    直属事业单位
    地方属高校
    驻厅纪检监察组
  • 新闻
    教育要闻
    战线动态
    政策解读
    专题专栏
    视频新闻
  •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制度
    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通知公告
    政策文件库
  • 政务服务
  • 互动
    厅长信箱
    回应关切
    问答精选
    在线访谈
    结果反馈
  • 办公系统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 >> 回应关切 >> 回应关切

【回应关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2-12-21 10:10 来源:教育部 分享:
   

问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哪些方面的内容?(留言时间:2022-11-8)

答复:一是明确认定范围。以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为主,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二是严格标准要求。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衡量“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三是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认定基本流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认定主体由具备认定条件的学校、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织等担任。四是强化监督评价。明确国家和地方对“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监督评价等有关要求。五是促进持续发展。明确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发展路径,制度保障,待遇倾斜,认定和复核周期等内容。六是注重作用发挥。明确“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并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的重要指标。《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校提出了哪些要求?(教师工作司提供)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编辑:胡琼之
打印本页
返回首页
无障碍浏览 移动门户 新媒体矩阵

【回应关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2022-12-21 10:10 来源:教育部

问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具体明确了哪些方面的内容?(留言时间:2022-11-8)

答复:一是明确认定范围。以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为主,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和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可参照实施。二是严格标准要求。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衡量“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的第一标准,突出对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考察,注重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实绩。三是加强组织实施。明确认定基本流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认定主体由具备认定条件的学校、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组织等担任。四是强化监督评价。明确国家和地方对“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监督评价等有关要求。五是促进持续发展。明确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发展路径,制度保障,待遇倾斜,认定和复核周期等内容。六是注重作用发挥。明确“双师型”教师在综合育人、教学改革、社会服务等方面带头引领作用,并将“双师型”教师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双高”建设计划的重要指标。《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工作的通知》对各地各校提出了哪些要求?(教师工作司提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教育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政务服务网 驻厅纪检监察组 四川智慧教育平台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站点地图

主办:四川省教育厅 制作维护: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 公安部备案号: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674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6 备案号:蜀ICP备19002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