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区 移动门户 新媒体矩阵 新媒体矩阵
  • 机构
    委厅领导
    机关处室
    直属事业单位
    地方属高校
    驻厅纪检监察组
  • 新闻
    教育要闻
    战线动态
    政策解读
    专题专栏
    视频新闻
  •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制度
    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报
    依申请公开
    通知公告
    政策文件库
  • 政务服务
  • 互动
    厅长信箱
    回应关切
    问答精选
    在线访谈
    结果反馈
  • 办公系统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 >> 回应关切 >> 回应关切

【回应关切】关于中小学作息时间规定的咨询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3-05-31 15:01 来源:教育部 分享:
   

问题:教育部对中小学作息时间有哪些规定?(留言时间:2023-4-30)

答复:2021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基础教育司提供)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编辑:黄文昊
打印本页
返回首页
无障碍浏览 移动门户 新媒体矩阵

【回应关切】关于中小学作息时间规定的咨询

2023-05-31 15:01 来源:教育部

问题:教育部对中小学作息时间有哪些规定?(留言时间:2023-4-30)

答复:2021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基础教育司提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教育部 四川省人民政府 四川政务服务网 驻厅纪检监察组 四川智慧教育平台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站点地图

主办:四川省教育厅 制作维护: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 公安部备案号:川公网安备 51010502010674号 网站标识码:5100000016 备案号:蜀ICP备190024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