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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政策保障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4-03-31 14:15 来源:教育部 分享:
   

问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政策保障有哪些?(留言时间:2024-3-27)

答复:对于已全职在校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同层次本校专任教师平均水平的银龄教师,可视同本校专任教师,纳入高校设置、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学位授权审核、办学条件监测、评审评估等指标计算。对于其他银龄教师,可按规定折算计入专任教师总数,对新建民办院校在折算系数上给予倾斜。银龄教师与其他校外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教师工作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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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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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政策保障

2024-03-31 14:15 来源:教育部

问题:《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银龄教师支持民办教育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政策保障有哪些?(留言时间:2024-3-27)

答复:对于已全职在校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学年承担的教学任务达到同层次本校专任教师平均水平的银龄教师,可视同本校专任教师,纳入高校设置、中国教育监测与评价、学位授权审核、办学条件监测、评审评估等指标计算。对于其他银龄教师,可按规定折算计入专任教师总数,对新建民办院校在折算系数上给予倾斜。银龄教师与其他校外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教师工作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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