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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7-03-24 19:55 来源: 分享: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由四川省教育厅编制。报告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以从四川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scedu.net)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四川省教育厅政策法规综合改革处(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028-86111973 传真:028-86110612 邮编: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陕西街26号)。

  一、信息公开概况

  2016年,我厅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53号)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在深入推进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依法依规答复群众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的同时,还进一步深化对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不断提高教育领域透明度,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促进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厅在“四川教育网”和四川省电子政府信息外网门户网站等其他公开载体全年公开各类信息14495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25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498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260条。全年有33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受理33项,申请办结数33件,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数为100%。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事项3件,复议机关维持3件。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着力推进高考招生信息公开。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推动高校重点做好录取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设立了“阳光公示”专栏,及时公开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全面实行考试加分考生资格公示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的各项招生政策和纪律,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联合电信开通了IPTV网络电视端的高考成绩和录取信息查询服务,多渠道全面、准确公布招生政策办法、招生计划和录取相关信息,主动公示有关资格考生95531名。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征集各批次志愿共计35次,接听考生咨询来电7万多次,接待考生、家长3600余人次,组织编发简报14期,招生录取工作实现了“零投诉”。

  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中公示的考生包括:1.高校自主招生资格考生6542人(含高校专项计划)、自主招生(含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考生750人;2.高水平艺术团资格考生197人、高水平艺术团录取考生36人;3.高水平运动队资格考生315人、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考生140人;4.享受加分照顾政策资格考生85885人(其中享受民族地区照顾政策考生85732人,其他加分照顾政策考生153人);5.保送生资格考生170人、保送生录取考生147人信息。我省成人高校招生中公示的各类照顾加分考生信息52601人,享受民族地区照顾政策考生17523人信息。2016年我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按规定应予公开公示的信息,全部都予以了公开公示。

  (二)着力推进教育领域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发挥四川省教育厅咨询专家团,坚持教育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政策措施,深化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园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若干意见》、《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关于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提高教育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提高了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受到各界好评。

  (三)加强资源整合,强化了政策解读的力度。省教育厅初步建成了一套覆盖全省所有学校、学生、教师及其他办事群体的在线服务体系,开通了“厅长信箱”、“在线咨询”、“征集调查”和“在线访谈”等栏目。加强政策解读,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对出台的政策进行解读,全年政策解读发布数91篇。

  (四)促进权力透明运行。按照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省教育厅对涉及的行政职权进行了认真梳理,我厅按要求编制、公开了行政职权目录,公开事项包括大项、子项目录,列入目录的行政权力按要求全部在行权平台上运行,接受监察部门的监察。经过省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确定了行政职权权力共32项,制定了《省教育厅行政职权权力清单》,并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发布。

  (五)按要求公开高校财务预算、决算信息。省教育厅做为教育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和规定的内容、格式,在2016年预算和2015年度决算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2016年预算和2015年度决算情况予以公示,公开信息中包含所属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处理情况

  2016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的范围,告知了申请人查阅途径5件;按申请人的要求同意公开有关信息8件;根据《条例》和《办法》的规定不予公开3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6件,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告知了申请人有关单位的联系方式;所申请政府信息不存在的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3件;根据《条例》和《办法》告知申请人对申请予以补正和调整的4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通过“厅长信箱”、“在线访谈”、举办新闻发布会、信访接待、微博微信、处室咨询答复等多种方式,积极回复回应公众关注热点52条。处理人民网省委书记留言33件,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33件,教育部交办4件,省委书记信箱3件,省长信箱184件,省网上投诉信箱53件,复查复核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本机关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本机关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3件,教育部作出维持本机关原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为的决定;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3件,目前尚未审结。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7年工作打算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7年,我们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创新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努力推进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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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苟 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