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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职业学校兼职教师待遇首次纳入财政预算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4-03-05 20:09 来源: 分享:

为强化职业学校实践教学环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近日,广元市教育局、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了《广元市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支持、鼓励和规范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和相应专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以此建立校企互通、相对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管理办法》规定,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主要由学校结合专业实际建立兼职教师选拔、聘请、退出办法,面向社会聘请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等级职业资格,或具有特殊技能,精通企业、行业工作流程,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一定声誉的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市级以上传人担任学校特定专业课或实习指导课教学任务,并优先考虑对口合作企业人员,一年一聘,重点满足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农业、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特色专业的教学需要。
据悉,该市职业学校聘请的兼职教师数占职业学校编制总额的10%。日常管理与考核以学校为主,定编不定人,从2014年起,由财政部门按照学校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平均标准一次性拨付。
                     (宋怀忠 杨国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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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章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