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0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9-06-27 17:14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川教办案〔2019〕96号

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070号提案答复的函

 

夏华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纳入我省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的建议》(第0070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提案中所提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分析准确到位,确需亟待解决。为此教育厅将严格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18〕3号)要求,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落实落地。

一是提升家庭责任意识。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预防工作纳入家庭教育,有序引导家长增加孩子户外活动和锻炼,严格控制电子产品的使用和替代陪伴,合理减轻课外学习负担,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和用眼行为,保障孩子睡眠和营养健康,时刻关注孩子眼健康问题,培养孩子养成健康生活行为习惯。

二是规范学校教育教学。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过多的学业负担。加强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逐步改善教学环境,使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达标100%。科学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活动,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加强学生户外体育锻炼和眼保健操等护眼措施的落实,纠正学生不良的读写习惯。上好健康教育课,引导学生掌握基本卫生健康知识,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视力检查和预防干预。严格落实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提出的检测标准,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和每学期两次的视力检测工作,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对视力有异常的学生开具健康教育处方,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降低近视发生率。提高地方卫生疾控部门、社区保健机构、专业医疗机构的主动参与力度,提升近视防控专业性。

四是适时争取纳入地方法律法规。教育厅将联合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广播电视局等部门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措施,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家校协作、社会参与”的综合防控机制。适时我们也将通过规范途径,争取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纳入我省地方性法律法规,保障近视防控宣传教育、行为干预、预防保健等措施能更加落到实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全省教育事业和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关注,我们一定全力推动全省综合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开展,切实降低近视发生率,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努力。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6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编辑:李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