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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823号提案答复的函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9-07-07 17:14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川教办案〔2019〕119号

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0823号提案答复的函

何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规划有效扩大我省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建议》(第082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科学规划幼儿园整体布局问题

一直以来,我们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采用多种措施合理确定幼儿园建设数量和区域布局规划和建设。2017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四川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组织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综合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和二孩政策全面实施等因素,严格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和《四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做好2017-2020年城乡公办园建设规划。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指导各地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中,针对学前教育存在的问题,结合人口、产业等发展趋势,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标准统筹考虑区域教育功能和教育设施布点,编制好区域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和幼儿园专项规划,督促各地实施好规划建设项目。

二、关于多途径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实体资源增量问题

一是严格配套建设幼儿园。棚户区、旧城改造应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依法办理用地手续,保障幼儿园建设及时用地。新城开发中,将配建的幼儿园作为居住区规划设计条件内容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地方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镇居住区或居住小区规划时,应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明确配套幼儿园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及建设规模。

二是充分利用闲置资源。充分利用可满足幼儿园建设与安全标准的闲置建筑、城镇富余空间、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置换、购置等形式建设公办园。

三、关于采用适当实施方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问题

自2017年启动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来,我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强化中央和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统筹,落实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激励奖补机制,大力支持各地新建、改扩建城乡公办幼儿园。公办园资源不足的城镇地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对历史形成的老旧城区幼儿园短缺问题,选择合适的地点建设规模适当、功能适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公办园。支持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园、企事业单位办园、街道集体办园、普惠性民办园等扩建幼儿园。2017-2018年,全省累计投资107.4亿元,新建、改扩建城乡公办幼儿园2188所。

感谢您对我省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19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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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垚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