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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第03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1-10-13 11:26 来源:教育厅 分享:

川教办案〔2021〕110号

四川省教育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第四次会议

第0390号提案答复的函

周利委员:

您提出的《合理引导中、小学电子化作业开展的建议》(第0390号提案)收悉,感谢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厅对您所提提案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作业电子化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论。赞成者认为,手机APP作业用起来简单方便,作业效率高,系统自动分析错误率,不少学生也感兴趣。反对者认为,经常使用手机APP作业影响视力,诱导学生网上抄袭答案,影响书写能力等。您提出的提案直面教育领域信息化深度推进中的现实问题,为我省智慧教育健康发展、提档升级提供了指导、启迪和帮助。

一、加强管理,合理调控作业比例

今年,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5)》指出:“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教育厅制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要求学校加强学科组、年级组关于作业的统筹,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合理调控作业的结构和总量,把提高作业质量作为统筹作业管理的核心环节。根据上述文件精神,我厅要求各地各校科学、有效、合理设计课后作业,合理安排纸质作业和电子化作业比例,提高作业设计质量。

二、加强监管,规范教育APP使用

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对规范教育APP的应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教育部制定了《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开展教育APP备案工作。我省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从2019年开始开展教育APP提供者和使用者备案工作。在备案时,对提供者提交的APP,会重点对其使用场景、使用对象、安全措施、数据内容、服务内容等进行逐项审核。目前我省已有248个教育APP提供者备案,全省学校使用者备案达100%。为加强监管,教育部还会同公安部门,建立了教育APP网络安全监测预警通报机制和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及时发现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切实加强教育APP规范管理。

三、深入探索,加强电子化作业运用模式研究

近年来,我厅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教育深度改革,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作业方式创新、评价方式改革,利用互联网平台为学生学习提供资源支持、过程监督和成果分享等方面开展了一定研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和学校加强对电子化作业的研究,根据学科特性和年段特点,研究作业电子化的内容、投放方式、分类比例、完成时长、效能考核等,适时展开与传统纸面作业的比对研究,编制电子化作业考核指标,探索电子化作业的合理运用模式。加大信息技术专业化教师培训力度,合理研发分层、分段、分级、分类的巩固、归纳、统整、衍生、拓展、创新等作业,研发契合于教学的优质APP资源库,总结、提炼、发布有效案例、经验、路径等报告和成果,改革教学方式,融通家校协同,完善管控措施。

在互联网+教育的大趋势下,信息技术助推教育教学发展成为重大社会命题。我们将继续做好教育APP的审核备案工作,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选用教育APP的规范管理,提高其使用成效。准确把握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趋势,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变革中的价值和功能,积极利用网络资源平台,拓宽学习空间,丰富学习资源,整合多媒介学习内容,提供多层面、多角度的阅读、表达和交互机会,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为学生的个性和创造性学习提供条件。发挥大数据优势,分析和诊断学生学业表现,优化教学,提供个性化指导,积极探索教学流程、教与学方法、资源支持、学习评估等影响学生学习的各种要素的新变化,建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学习常态。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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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