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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900号建议办理答复的函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3-05-29 14:40 来源:办公室 分享:

赵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建议》(第900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整准确真实的毕业生去向登记机制”建议

一是精准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引导高校毕业生、毕业班辅导员、就业工作人员注册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为毕业生求职、签约、登记、查询、反馈等提供“一站式”就业服务,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满意度和工作质效。今年起,将毕业去向登记作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二是及时移交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数据。每年7月底,教育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移交四川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涵盖院校名称、学历专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32项实名信息,为毕业生提供不断线精准就业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二、关于“统筹联动精准到人的就业服务和帮扶机制”建议

一是精准做好重点群体帮扶。积极优化重点群体帮扶举措,针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五类重点群体毕业生,建立基本信息和就业帮扶两本台账,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准服务,为每人提供3—5个针对性岗位信息。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按照600元/人标准,帮扶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二是持续提升重点群体就业能力。依托“宏志助航计划”,对5200余名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开展线下集中培训,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针对残疾等特殊教育职业院校学生,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开展就业技能、农村实用技能、岗位技能等培训,组织残疾人参加培训2.2万人次。三是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制精准帮扶,对有就业意愿的,实施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机会的“131”精准服务。

三、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的保障机制”建议

一是做好毕业生普法维权宣传。将法律法规宣传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内容,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服务手册、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示法、专家讲法、进校送法等方式,宣传解读涉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权益保障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毕业生遵法守法意识,引导他们依法维权。二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聚焦高校毕业生劳动就业保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深入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黑职介”“黑劳务”、虚假招聘、付费实习、恶意解约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纠正针对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行为,为高校毕业生等就业群体提供公平有序的就业环境,2022年全年检查单位4095户,查处违法案件22件。

四、关于“定期严格的考核问责机制”建议

一是落实各地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把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督查事项,充分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市、县两级与高校的协同配合。实施就业数据周报月报制度,每周向省领导报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数据及推进情况,每月向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通报属地高校就业进展情况。二是压紧压实高校就业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院系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协同推进、全员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就业工作开展情况与招生计划挂钩、与绩效考核挂钩、与经费拨款挂钩,指导和督促高校全面落实就业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三是强化就业工作考核奖惩激励。探索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格评价,建立就业工作合格评价机制,促进高校就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一方面通报就业工作不力、就业进展滞后的高校,适时开展就业约谈,另一方面表扬先进,积极争取恢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优化工作机制,精准做好毕业去向登记,及时向人社部门移交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扎实做好重点群体毕业生的精准帮扶和能力提升,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坚决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层层压实压紧各方责任,强化就业工作考核激励,凝聚促就业强大合力。

感谢您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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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文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