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新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注特殊教育,促进特殊教育法制化、职业化、集团化互助发展,提升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第601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指出“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2022年12月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总体目标、主要措施和组织实施。
一、关于“完善‘特殊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推进特殊教育进一步法治化”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特殊教育主要是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的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认为,广义上的特殊教育存在一定的复杂性:从教育阶段看,特殊教育既存在于义务教育阶段,也存在于非义务教育阶段;从教育对象看,特殊教育即可以针对未成年人,也可以针对成年人;从教育内容看,特殊教育既包含普通教育,也包含职业教育。目前,国家没有直接的上位法依据,其他省(市、区)也无地方立法的先例。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司法厅、残疾人联合会、人社厅等相关部门先行开展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充分研判特殊教育地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
二、关于职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发展
《四川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实施方案》要求“加强职教专业建设,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身心特征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的教育、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为将来就业创业奠定基础”。我厅历来重视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养,逐步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支持校企合作,支持职业教育培训机构面向残疾学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为面向残疾学生开放的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提供支持。
三、关于组建特殊教育联盟,搭建“多元互助”育人平台,促进特殊教育集团化
我厅将积极协调联合川渝地区教育主管部门、残联等相关部门,整合高等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康复医院、儿童康复机构、爱心企业等优质资源,积极筹建川渝特殊教育协同发展联盟。积极推动特殊教育集团化办学,整合特殊教育资源,加强学校间的合作和协同创新,实现专业错位互补发展、避免低水平重复设置。通过集团化办学推动实现校内实习实训设备共享、校外实习基地共建、校厂合办,协同发展,提升资源利用效益。同时结合特教院校跨省招生、异地就业的实际,加强跨省、地区合作,搭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就业。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以优化特殊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健全运行保障机制为重点,持续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提升残疾人幸福感获得感。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