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体育纳入四川高中毕业合格考的建议》(第056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将体育纳入四川高中毕业合格考的建议,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您的建议与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后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政策及做法一致。《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川教〔2022〕55号),明确规定“体育与健康”列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4门合格性考试科目之一,并对体育与健康科目组考方式、考试标准、成绩确定以及成绩使用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是组考方式。由市(州)教育主管部门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学校具体实施,省上检查督促并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二是考试标准。为《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规定的必修内容。
三是成绩确定。由学校按照课程标准要求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成绩。
四是成绩使用。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依据之一,并纳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参考。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全面落实《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开齐开足体育课程,推进体育教育高质量发展,推动体育人才培养,为教育强国、体育强国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四川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