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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96号提案的复函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5-07-28 10:29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分享:
   

杨志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文化、教育机制体系改革的思考》(第109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开展,近年来,我省主要从国家课程的有机融合、地方课程的规划与教材建设方面狠抓落实。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方面的举措与成效

一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有机融入国家课程。以教师培训、教研活动为载体,结合学科特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融入其中,以提高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推进学校传统文化教育有机融入国家课程教学。

二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纳入地方课程和研学实践课程。按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要求,我省在地方课程和研学实践课程中有机融入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旨在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魂的育人功能,筑牢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有效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在地方课程教材《生命·生态·安全》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体体现在“热爱生命”“美化生活”等板块;在研学实践课程《可爱的四川》教材中,具体体现在小学版和初中版的“人文之美”板块。

三是强化中小学生的书法教育。2016年,按照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等文件精神,教育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初中书法教育指南》,随后组织了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初中)《书法练习指导》的审查,确保书法教材的选用使用。同时,按照教育部课程设置的相关要求,我省在小学和初中开设了书法课程,每周安排1课时。

二、课程设置现状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要求,我省制定并印发了义务教育和高中的课程计划,具体如下。

(一)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在教育部的课程设置方案中,明确了义务教育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课程,高中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在义务教育阶段,外语(多为英语)为国家课程,起始年级为三年级,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在一至二年级开设;在普通高中,外语(多为英语)包括6学分的必修课程、0—8学分的选择性必修课程和0—6学分的选修课程。目前,我省中小学课程设置均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确保书法课程的课时。除了落实国家规定的“书法课程在在三至六年级开设,每周安排1课时”外,我省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一至二年级和初中开设书法课,课时在语文或校本课程中安排。

(三)鼓励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鼓励各中小学校立足学校办学传统和目标,充分利用当地和本校的资源,开设丰富的校本课程,包括中医药课程、国画课程、戏曲课程等等。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精神,加强教材建设,强化教育教学研究,系统、全面地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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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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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96号提案的复函

2025-07-28 10:29 来源:四川省教育厅

杨志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文化、教育机制体系改革的思考》(第109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的开展,近年来,我省主要从国家课程的有机融合、地方课程的规划与教材建设方面狠抓落实。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方面的举措与成效

一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有机融入国家课程。以教师培训、教研活动为载体,结合学科特点,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融入其中,以提高教师的传统文化素养,推进学校传统文化教育有机融入国家课程教学。

二是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容纳入地方课程和研学实践课程。按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要求,我省在地方课程和研学实践课程中有机融入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关内容,旨在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魂的育人功能,筑牢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有效提升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在地方课程教材《生命·生态·安全》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体体现在“热爱生命”“美化生活”等板块;在研学实践课程《可爱的四川》教材中,具体体现在小学版和初中版的“人文之美”板块。

三是强化中小学生的书法教育。2016年,按照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二〔2013〕1号)等文件精神,教育厅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四川省初中书法教育指南》,随后组织了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初中)《书法练习指导》的审查,确保书法教材的选用使用。同时,按照教育部课程设置的相关要求,我省在小学和初中开设了书法课程,每周安排1课时。

二、课程设置现状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材〔2020〕3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要求,我省制定并印发了义务教育和高中的课程计划,具体如下。

(一)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在教育部的课程设置方案中,明确了义务教育为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课程,高中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中,在义务教育阶段,外语(多为英语)为国家课程,起始年级为三年级,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在一至二年级开设;在普通高中,外语(多为英语)包括6学分的必修课程、0—8学分的选择性必修课程和0—6学分的选修课程。目前,我省中小学课程设置均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方案的相关规定。

(二)确保书法课程的课时。除了落实国家规定的“书法课程在在三至六年级开设,每周安排1课时”外,我省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一至二年级和初中开设书法课,课时在语文或校本课程中安排。

(三)鼓励开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校本课程。鼓励各中小学校立足学校办学传统和目标,充分利用当地和本校的资源,开设丰富的校本课程,包括中医药课程、国画课程、戏曲课程等等。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精神,加强教材建设,强化教育教学研究,系统、全面地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教育厅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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