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省教学成果暨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初审工作已完成。经申报推荐、专家初审,共240项成果拟推荐进入复审,其中 1 项由我单位推荐。按照评奖工作有关规定,我单位对 1 项初审拟推荐成果作者进行了考察,并征求了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等部门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相关信息予以保护,对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旭,联系电话:028-86115370。
通讯地址: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号教育宾馆513室
附件:
初审拟推荐成果公示名单
四川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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