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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解读材料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6-01-14 16:18 来源:法规综改处 分享:
   

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协同推进全民守法”。这都为我们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指明了方向。

为此,我们拟制定出台《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以下简称《八项行动》),着力解决我省学校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的问题,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屏障。

二、主要内容

《八项行动》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和青少年法治素养的培育提升,提出八项具体行动。

一是德法兼修护航成长行动。本部分提出:要构建以国家课程为主,地方课程、网络课程、实践课程为补充的大中小一体化课程体系,同步推进课程法治;落实课程标准,中小学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用于法治教育,确保完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安排的教学内容;推进教学方式创新,增强法治课堂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确保党的法治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是引育并举建强队伍行动。本部分提出:要多渠道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逐步实现每所中小学校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培训的教师;构建四级培训机制,强化教师法律知识教授、学生欺凌防治、网络舆情应对等实务技能培训学习;大力推进法治课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在按国家要求配备中小学(中职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由公安部门统筹配备护校民警(可兼任法治副校长),每周开展矛盾风险排查、犯罪预防治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打造精品课、示范课,培育标志性教科研成果,增强岗位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是法治文化浸润校园行动。本部分提出:支持“一校一品”打造法治文化园地,将法治精神融入校园日常,实现学法“零”距离;引导学校有序开展法治宣传周(月)、寒暑假前法治安全教育、法治主题家长会、课后法治教育特色服务等活动,树牢学生法治安全意识;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相应法治特色活动,帮助学生知晓各个成长阶段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四是法治实践锻造能力行动。本部分提出:支持在校园设置“宪法宣誓体验区”“法治时光隧道”“法治文创市集”“亲子法治闯关”“家庭宪法知识竞赛”等,寓教于乐,推动家校法治共育;加大模拟法庭建设力度,确保每名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各参加1次模拟法庭实践;组织学生走进人大、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通过参与立法讨论、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观摩真实庭审等,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五是数字普法创新载体行动。本部分提出:研发“法润蜀少年”线上学法闯关系统,设置“校园安全保卫战”“网络陷阱大排查”等关卡,组织学生答题闯关,掌握拒绝学生欺凌、防范网络诈骗等实务技能;聚焦学生欺凌、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分学段制作不同版本的短剧、MG动画、AI交互式动画等警示片,供学校开展法治安全警示教育;将省、市(州)、县三级涉青少年司法案例数字化云端共享,支持以学校为主建立学生法治素养成长数字化档案。

六是学法品牌提质升级行动。本部分提出:深入推进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广泛组织大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情景剧创作活动,引导师生通过编创剧目演绎法治、阐释规则,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法治教育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机融合,积极借鉴并推广省内外“法治+体育”“法治+文化”等融合教育成功经验,让学生在法治学习中增强体质、陶冶情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七是重点群体靶向帮扶行动。本部分提出:通过“一对一辅导”“送法上门”等形式,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法治帮扶;建立健全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度,加强对学生欺凌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发挥社区(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等熟人优势,对涉法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上门法治教育;通过家长学校、法治主题班会等,组织家长学习法律法规,宣传推广家庭美德文化教育典型经验,多形式提升家长法治教育意识和能力,注重进城务工家长、少数民族家长等的法治教育,结合家访推进法治教育进社区、进村寨。

八是法治教育齐抓共管行动。本部分提出: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破解困难问题,协同推进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作用,引导家长依法落实法治教育职责,对不依法履行法治教育监护职责的,依法予以劝诫、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科学评价法治教育效果,激励学生自觉学法,激发学校、教师不断改进和创新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容。

三、执行范围和有效期

《八项行动》在四川省全省范围内执行,适用于四川省大中小学。《八项行动》自2026年2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相关阅读: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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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胡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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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解读材料

2026-01-14 16:18 来源:法规综改处

一、制定背景与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协同推进全民守法”。这都为我们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指明了方向。

为此,我们拟制定出台《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以下简称《八项行动》),着力解决我省学校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足的问题,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法治屏障。

二、主要内容

《八项行动》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教育和青少年法治素养的培育提升,提出八项具体行动。

一是德法兼修护航成长行动。本部分提出:要构建以国家课程为主,地方课程、网络课程、实践课程为补充的大中小一体化课程体系,同步推进课程法治;落实课程标准,中小学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中设置专门课时用于法治教育,确保完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安排的教学内容;推进教学方式创新,增强法治课堂的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确保党的法治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是引育并举建强队伍行动。本部分提出:要多渠道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逐步实现每所中小学校至少有1名受过专业培养培训的教师;构建四级培训机制,强化教师法律知识教授、学生欺凌防治、网络舆情应对等实务技能培训学习;大力推进法治课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在按国家要求配备中小学(中职学校)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由公安部门统筹配备护校民警(可兼任法治副校长),每周开展矛盾风险排查、犯罪预防治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师专业发展平台,打造精品课、示范课,培育标志性教科研成果,增强岗位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是法治文化浸润校园行动。本部分提出:支持“一校一品”打造法治文化园地,将法治精神融入校园日常,实现学法“零”距离;引导学校有序开展法治宣传周(月)、寒暑假前法治安全教育、法治主题家长会、课后法治教育特色服务等活动,树牢学生法治安全意识;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成长需求开展相应法治特色活动,帮助学生知晓各个成长阶段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四是法治实践锻造能力行动。本部分提出:支持在校园设置“宪法宣誓体验区”“法治时光隧道”“法治文创市集”“亲子法治闯关”“家庭宪法知识竞赛”等,寓教于乐,推动家校法治共育;加大模拟法庭建设力度,确保每名学生在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各参加1次模拟法庭实践;组织学生走进人大、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通过参与立法讨论、参观法治教育基地、观摩真实庭审等,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

五是数字普法创新载体行动。本部分提出:研发“法润蜀少年”线上学法闯关系统,设置“校园安全保卫战”“网络陷阱大排查”等关卡,组织学生答题闯关,掌握拒绝学生欺凌、防范网络诈骗等实务技能;聚焦学生欺凌、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分学段制作不同版本的短剧、MG动画、AI交互式动画等警示片,供学校开展法治安全警示教育;将省、市(州)、县三级涉青少年司法案例数字化云端共享,支持以学校为主建立学生法治素养成长数字化档案。

六是学法品牌提质升级行动。本部分提出:深入推进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广泛组织大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情景剧创作活动,引导师生通过编创剧目演绎法治、阐释规则,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法治教育与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有机融合,积极借鉴并推广省内外“法治+体育”“法治+文化”等融合教育成功经验,让学生在法治学习中增强体质、陶冶情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七是重点群体靶向帮扶行动。本部分提出:通过“一对一辅导”“送法上门”等形式,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法治帮扶;建立健全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度,加强对学生欺凌等行为的治理力度,发挥社区(村社)干部、“法律明白人”等熟人优势,对涉法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上门法治教育;通过家长学校、法治主题班会等,组织家长学习法律法规,宣传推广家庭美德文化教育典型经验,多形式提升家长法治教育意识和能力,注重进城务工家长、少数民族家长等的法治教育,结合家访推进法治教育进社区、进村寨。

八是法治教育齐抓共管行动。本部分提出: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破解困难问题,协同推进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作用,引导家长依法落实法治教育职责,对不依法履行法治教育监护职责的,依法予以劝诫、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多元参与的评价体系,科学评价法治教育效果,激励学生自觉学法,激发学校、教师不断改进和创新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容。

三、执行范围和有效期

《八项行动》在四川省全省范围内执行,适用于四川省大中小学。《八项行动》自2026年2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相关阅读: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青少年“法治护航·成长赋能”八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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