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14〕602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学校体育(艺术)
区域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会议加强学校体育美育的要求,积极探索以县域为单位整体推进学校体育艺术工作,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动全省实施《四川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4-2018年)》,经研究,决定开展四川省学校体育(艺术)区域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会议加强学校体育美育的精神为指导,以改革的思路推动学校体育艺术发展,以落实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加强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主要目标,积极探索区域整体推进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的有效办法,促进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艺术素养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
按照区域性、典型性、可行性原则,在全省分别选择不同类别、不同发展水平、具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县”),以5年为周期(2014年—2018年)开展区域整体推进学校体育艺术的改革试点,并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改革创新、整体布局、分类指导、区域探索、典型引领、全面推动为工作思路,指导改革试点县学校体育艺术的发展改革,破解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管理不规范、师资短缺、开课率不足、场地器材匮乏、教学质量不高等难题,并从教学内容形式、教学管理评价、教育质量检测、教师配备培养以及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探索不同区域学校体育艺术工作有效实施、均衡发展的规律和途径,为推动县域和全省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积累典型经验、提供有力示范。
(二)具体目标
1.加强师资配备。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国家课程计划配备体育艺术教师。通过考核招聘(按照川委办〔2014〕7号文件要求)、特岗教师计划、“退二补一”(退休两名教师补充一名艺体教师) 等方式及时补充缺额教师并提高专业专职教师比例:大城市城区县(市、区)配齐专职教师且专业专职教师比例不低于总数的95%;中等城市城区(县)及一般县(市、区)基本配齐专职教师,专业专职体育教师比例不低于80%、专业专职艺术教师比例不低于75%;民族地区县(市)及享受民族县待遇县按照体育艺术课教学需要配备教师。
2.规范制度管理。探索建立体育艺术教学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条件改善机制、学生体质健康测评机制、课外锻炼和活动机制、教师流动机制、定期督导机制、年报公示机制等,逐步实现县域学校体育艺术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3.开展学科监测。加强对学科教学水平和学生身体素质、审美素养监测,将监测结果运用到学生、教师、学校评价工作中,并与中小学校长工作绩效和任免挂钩。
4. 改善硬件条件。音体美场地设施、功能教室数量和面积达到《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川教[2011]61号)要求,体育生均活动面积有较大改善。
5.开展普及性活动。定期举办全县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每3年举行一次全县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每年举办春、秋季运动会和艺术展演活动。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0%以上,努力使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
民族地区县(市)及享受民族县待遇县,可充分考虑本地学校体育艺术发展水平,提出符合实际的具体目标,争取学校体育艺术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发展。
三、工作方式和步骤
试点工作以5年为周期,以县域为单位,按照《四川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五年行动计划(2014-2018年)》工作要求,制定改革试点工作目标,大力实施体育艺术五年行动计划,整体推进学校体育艺术发展。省教育厅将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过程管理和督促指导,定期开展研讨和交流,及时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2014年9月—2014年12月)。县(市、区)政府按照改革试点工作申报条件,向市、州教育局自愿申报,市、州审查报省批准后,县(市、区)组建体育艺术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工作团队,进行充分动员,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人,整合部门力量,启动试点县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5年1月—2018年2月)。根据县域实际,突破制约学校体育艺术发展改革的难点,按照拟定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有效实施,完成试点工作目标,促进县域学校体育艺术整体发展。
第三阶段:评价阶段(2018年3月—2018年12月)。省教育厅和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组织力量对改革试点县政策措施、目标达成度、实际成效、特点经验进行评价,对完成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工作成效好的单位予以表彰。
四、申报及工作要求
市(州)教育局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组织所辖县(市、区)以人民政府为主体自愿申报(申报条件及申报表见附件2、3、4、5)。市(州)审查申报材料后,连同申报县学校体育艺术五年行动计划一并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人:余霞,电话:028-86110854,电子邮箱:25347538@qq.com。
改革试点工作是落实四川省学校体育艺术五年行动计划的一项开创性的重要举措,各市(州)教育局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加大对改革试点工作人力物力的支持和业务指导力度,鼓励试点县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以试点工作带动本地实施体育艺术五年行动计划。各试点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抓住时机,当好政府参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一线教师、教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完成工作任务,力争成为全省区域推进学校体育艺术的典型。省教育厅将在有关政策、资金、项目、师资培训、经验推广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
附件:
1、四川省学校体育(艺术)区域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名额分配;
四川省教育厅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