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2009〕273号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体育局 共青团四川省委
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三届学生阳光体育
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体育局、团委,各高等学校:
2009年10月,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要利用冬季认真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并通过本项活动切实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意志品质和体质健康水平。为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认真执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省教育厅、体育局、团省委研究,决定于
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9〕7号)以及《四川省第三届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实施方案》下发给你们,请一并遵照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体育局 共青团四川省委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学生 阳光体育 活动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