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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2012年部门决算公开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3-09-28 20:09 来源: 分享: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拟订全省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的调整,组织审定省级统编教材,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统筹和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5.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6.指导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承担深化直属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省属本专科院校专业设置和重点学科建设,统筹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指导改进高等教育评估工作。
   7.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省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境)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的执行。
   8.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省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0.主管全省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
   12.负责全省高等学历教育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及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3.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系统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以及承担国家和地方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工作,指导全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14.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拟订全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规划,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省学位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5.指导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省出国留学人员和教育系统来川外籍教师、专家及留学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16.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主要工作
2012年,省教育厅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各级各类教育呈现全面推进、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达3.21万所,各级各类在校生1883.97万人,教职工95.8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79.59万人。基础教育普及水平持续提升,小学净入学率为99.53%,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2.64%。职业教育得到快速发展,中职招生54.35万人,在校生139.86万人。高等教育稳步发展,学历教育的就读大学生数达185.84万人(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本专科)比上年增加11万人。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力推进教育发展,深化教育改革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和实施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年度计划。着力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体制,大幅度增加教育投入,根据财政快报,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998.68亿元,实现了省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高校实现了生均12000元的拨款目标;以6项国家级、25项省级教改试点项目为重点,积极抓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巩固提高“两基”水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持续深入
一是大力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重点项目。二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召开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暨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会,部省签署备忘录、省市(州)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确定了实现义务教育均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出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根据省级评估,成都将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市所有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的地区。三是加强基础教育监测评估,成立了评估中心,开展14个样本县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全面完成第一轮181个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治理择校乱收费和教辅资料散滥等工作。
3.继续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学前教育普及程度显著提高
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年度任务,全年共安排资金16.7亿元,开工建设公办幼儿园428所,新增学位71307个。切实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研制《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着力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4.大力实施新一轮行动计划,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步伐明显加快
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年度方案,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配套建设为重点,加强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校舍建设,加强民族地区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培训,改善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截止2012年12月底,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达到43万人;227个新建、改扩建校舍和教师周转房项目有序推进;完成中小学校远程教育试点任务,实现了51个民族自治县(市)远程教育网络全覆盖。阿坝州综合防治大骨节病的“易地育人”、藏区“牧民定居计划”、“富民安康”、“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等涉及教育的项目全面完成。
5.深入实施职业教育攻坚,在全国率先实行中职学生全部免学费
一是认真做好中职招生、免学费等工作。全年完成中职招生54.97万人,超额完成省政府目标任务;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实行中职免学费政策,惠及100万中职学生。二是加强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开展国家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中高职衔接改革试点,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三是提高中职学校办学质量。制定重点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出台中职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意见,启动实施首批43所学校13个专业的课程改革工作;组织校长、管理人员及教师参加境内外各级各类培训4900余人次。全年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达97%。
6.扎实做好“9+3”各项工作,全面完成“9+3”首届毕业生就业目标任务
一是规范招生录取。全年招收藏区“9+3”学生10876人,招收彝区学生18680人。二是加强学生培育培养。关爱学生,开展“美牙行动”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三是加强学校教育管理。对各“9+3”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工作实绩进行评估,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四是促进毕业生就业。首届毕业生就业率98.3%以上,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五是加强舆论引导,巩固“9+3”计划成果。2012年中央新闻媒体报道“9+3”项目40条/次,省级新闻媒体报道240条/次。“9+3”模式已经成为四川教育一张亮丽的名片,被教育部纳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重点工作方案》,再次向全国推广。
7.优化高等院校布局结构,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一是调整高校布局结构。转制升格组建成都工业学院、成都师范学院;四川旅游学院、四川传媒学院顺利高票通过全国院校设置评委会评审,成功升格转制为本科院校;省政府批准设立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四川电影电视职业学院。2012年组织专家考核审查5所新设立高职院校,经省政府批准后,将实现全省21个市州高校全覆盖,全省普通高校达到104所。二是推进质量工程。6所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39所高职院校79个专业入选“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3所高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新增雅安职院等5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完成全省12所独立学院学士学位单独授位审核和授位工作,2012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86.23%,超过目标任务10个百分点。三是实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程。扎实推进“2011计划”,建设46个协同创新中心,启动建设40个创新基地、重点实验室、哲学社科重点基地。预计2012年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直接经济效益将突破50亿元。
8.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认真贯彻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一是狠抓师德师风建设。二是加强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藏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招聘3464名“特岗计划”教师、安置966名免费师范毕业生,加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推动县域内教师合理流动。三是加强教师培训及管理。培训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7.2万人,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省属高校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四是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四川大学、四川农大被确定为首批省级人才优先发展试验区,成都航空职院被确定为首批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9.深入实施教育民生工程,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一是2012年春季开始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达400余万人。二是安排资金62.74亿元,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三是健全贫困学生资助体系,投入资金25.33亿元,资助普通高校学生30.85万人,普通高中学生43.88万人,中职学校学生61.86万人。加强特殊教育,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4.33万人;实施30个农村留守儿童寄宿制学校项目,如期向社会公布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
10.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认真做好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总结和专项表彰。启动实施“抓基层、打基础,万名支部书记在行动”活动。四川高校党的建设经验做法在第21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大会交流。加强中小学德育,落实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扎实做好学校维稳和安全工作,做好信访及群众工作。
2012年,圆满完成了高校招生工作。教育宣传、语言文字、教育国际交流、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化、校园环境综合治理、教育技术装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离退休工作等都取得积极进展,成效显著。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教育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直属事业单位13个,厅属高等院校31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2年省教育厅部门决算收入总额为1,932,007.0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90,421.21 万元,事业收入599,298.9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690.82万元,转移性收入4,014.75万元,其他收入36,783.61万元,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507.36万元,上年结转184,290.34万元。
收入科目中,财政拨款,指各级财政当年通过教育厅预算下达给高校、厅属事业单位和机关的资金。事业收入,指高校和厅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高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以及科研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高校和厅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转移性收入,主要是厅属高校从省卫生厅、省公安厅等上级部门取得的专项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如校企合作横向科研项目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高校和厅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2012年省教育厅部门决算支出总数为1,707,516.70万元,其中:教育1,585,768.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22.76 万元,医疗卫生49,840.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99.43万元,公共安全5,791.4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67.31万元,科学技术10,770.61万元,节能环保1,394.61万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0,980.5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267.96万元,农林水事务698.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310.0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5,250.00万元,其他支出354.49万元。(2012年是教育经费投入考核年,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年初预算调增了收入预算537,692.17 万元,调增支出预算313,201.84万元,主要为中央和省级财政追加高校化债奖补资金、中央财政追加本科高校生均奖补资金、高校奖助学金等)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教育厅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 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教育厅所属高校、事业单位和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四川省教育厅所属高校、事业单位及机关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96万元,主要用于高校公共基础服务平台建设。
(二)公共安全支出5,791.40万元,主要是中央财政下达给高校的司法系统体改生培训费等支出。
(三)教育支出1,041,541.63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高校、事业单位及机关的日常运行支出以及为完成事业发展目标的项目支出。
(四)科学技术支出10,770.61万元,主要用于高校从事科学基础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如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科研支出。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7.31万元,主要用于厅属高校承担的省体育局优秀运动队建设方面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02.80 万元,主要用于所属高校、事业单位及机关离退休经费支出。
(七)医疗卫生支出11,405.96万元,主要是所属高校、事业单位及机关职工医疗保险等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1,394.61万元,主要是高校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科研项目等支出。
(九)农林水事务支出698.00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承担的涉农科研支出。
(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10.00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承担的涉及地质勘探等科研支出。
(十一)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20,980.5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灾区直属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的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十二)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250.00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承担的涉及国土资源、气象等科研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13,399.70万元,主要所属高校、事业单位及机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四)其他支出354.49万元,主要是厅属事业单位、高校用教育、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安排的用于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体育后备人才建设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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