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教函〔2025〕219号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金融监管分局,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各高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宿舍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4〕25号)要求,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四川分行、四川金融监管局研究制定了《四川省公办高校学生宿舍建设方案》,现联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 四川省财政厅委员会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四川监管局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