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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8282866/2024-00030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四川省教育厅
  • 成文日期:2024-07-26
  • 发布日期:2024-07-29
  • 文号:川教〔2024〕66号
  • 有效性:有效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川教〔2024〕66号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7月26日


四川省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718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聚焦建设教育强省目标,推动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提升教育领域设备水平,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到2027年,教育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二、支持内容

(一)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实施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学更新升级实验仪器设备、重点是理科实验室设备更新,提升科学教学水平。推动各地中小学校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新,积极推进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实践场所等数字化建设,提升数字校园建设水平。推进有条件学校更新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数字实验室和学科教室设备,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AR、VR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场景中的应用。推进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场所设备更新,改善教学条件。

(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训教学设备。支持符合专业教学要求及行业标准,或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的专业实训教学设备。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端仪器、航空航天设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能源电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更新不适用实训教学需求、未达到相关实训教学条件标准、影响实训教学安全的设备。

(三)普通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服务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的重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重点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航天航空、材料、能源等战略急需和新兴领域,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更新不适应教学科研需求、性能无法达到教学科研相关配置标准或影响使用安全、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设备。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结合学科专业和科研发展需求,推进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研基地有序推进设备更新。

三、支持方式

(一)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优先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的设备更新项目,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学科,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以及服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所需设备更新项目,优先支持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公共科研平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需要的重大教学、科研、实训设备。“双一流”高校支持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他学校支持额度不超过2亿元。

(二)允许通过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各地(校)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求,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助资金、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支持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学符合条件的实验仪器设备更新升级,推动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更新置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三)将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设备更新纳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范围。引导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积极申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国家设备更新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低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技术设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做好项目储备。各地要建立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加快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良性循环。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科学研判需求,把钱花在刀刃上,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严防债务风险,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

(二)加强宣传推广。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举办四川省教育博览会,全面宣传教育装备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开展四川省教育装备新技术新产品遴选推广活动,举办教育装备创新论坛,组织开展国产教育设备进高校等活动,加大教育装备新产品、新技术的试用、推广力度,推动四川省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积极指导加快设备采购和资金支付,尽快形成实物量。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提升各项资金使用效益。各地(校)申报或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时,不得同时申报或安排其他财政资金。

(四)加强开放共享。更加突出重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公共服务属性,建立开放共享的体制机制,扩大服务覆盖面,避免重复建设、低效投资。运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建设的重大设备,要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原则上都要做到开放共享。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服务成本费。

(五)加强高效利用。鼓励高校建立对接工作机制,将更新提升置换出的旧设备捐赠给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校和中小学,做好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工作,指导接收单位掌握后期运行,提高科研仪器设备周转和利用效率。

附件:四川省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首批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公办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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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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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7-29 10:13 来源:教育厅

川教〔2024〕66号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教育厅

2024年7月26日


四川省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领域重大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4〕718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部署,聚焦建设教育强省目标,推动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提升教育领域设备水平,全面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到2027年,教育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二、支持内容

(一)中小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实施教育强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学更新升级实验仪器设备、重点是理科实验室设备更新,提升科学教学水平。推动各地中小学校计算机、多媒体教学设备更新,积极推进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实践场所等数字化建设,提升数字校园建设水平。推进有条件学校更新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数字实验室和学科教室设备,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AR、VR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场景中的应用。推进普通教室、专用教室和场所设备更新,改善教学条件。

(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训教学设备。支持符合专业教学要求及行业标准,或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的专业实训教学设备。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高端仪器、航空航天设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能源电子、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机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更新不适用实训教学需求、未达到相关实训教学条件标准、影响实训教学安全的设备。

(三)普通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服务高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的重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重点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航天航空、材料、能源等战略急需和新兴领域,以及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更新不适应教学科研需求、性能无法达到教学科研相关配置标准或影响使用安全、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设备。鼓励符合条件的高校结合学科专业和科研发展需求,推进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析测试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研基地有序推进设备更新。

三、支持方式

(一)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项目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优先支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人民生命健康的设备更新项目,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学科评估结果B+以上学科,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以及服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等所需设备更新项目,优先支持建设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公共科研平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需要的重大教学、科研、实训设备。“双一流”高校支持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他学校支持额度不超过2亿元。

(二)允许通过教育专项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各地(校)在充分评估论证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求,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补助资金、支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补助资金、支持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学符合条件的实验仪器设备更新升级,推动高校、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更新置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三)将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设备更新纳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范围。引导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积极申报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国家设备更新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负债率低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技术设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统筹抓好实施方案落实,做好项目储备。各地要建立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工作,加快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的良性循环。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科学研判需求,把钱花在刀刃上,坚决防范和纠治“新形象工程”,严防债务风险,避免出现“半拉子工程”。

(二)加强宣传推广。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举办四川省教育博览会,全面宣传教育装备新产品、新技术、新应用,开展四川省教育装备新技术新产品遴选推广活动,举办教育装备创新论坛,组织开展国产教育设备进高校等活动,加大教育装备新产品、新技术的试用、推广力度,推动四川省教育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

(三)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积极指导加快设备采购和资金支付,尽快形成实物量。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提升各项资金使用效益。各地(校)申报或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时,不得同时申报或安排其他财政资金。

(四)加强开放共享。更加突出重大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公共服务属性,建立开放共享的体制机制,扩大服务覆盖面,避免重复建设、低效投资。运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建设的重大设备,要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原则上都要做到开放共享。对外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收取服务成本费。

(五)加强高效利用。鼓励高校建立对接工作机制,将更新提升置换出的旧设备捐赠给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校和中小学,做好设备的拆卸、运输、安装、调试工作,指导接收单位掌握后期运行,提高科研仪器设备周转和利用效率。

附件:四川省教育领域设备更新首批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重点支持公办高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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