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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四川省中小学“春日阳光阅读”系列读书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3-07-21 17:35 来源:教育厅 分享: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委宣传部印发的《四川省 2023 年“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活动总体方案》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四川全民阅读·天府书香校园”系列活动暨四川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的安排部署,我省将继续举办“2023春日阳光阅读”系列读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旨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创新创造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生读书热情,引导其在读书中享受乐趣、感悟人生、获得成长,立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读书,切实增强历史自觉和文化自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在校师生

三、活动时间

2023年7月——2024年4月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活动设立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项目创新工作室。

五、参与方式

本次读书活动指定平台“春日阳光阅读成长平台”小程序,可通过“川教之声活动服务”微信公众号(sceduxzs)回复关键词“春日阳光阅读”获得小程序或网址链接后参与。请各市(州)、县(市、区)安排专人担任活动联络人,负责本地区活动组织、联络工作,填写《联络人登记表》(附件1),于7月30日前报送到指定邮箱。

本次读书活动的“读书小明星”和“教育领读人”两个板块在“春日阳光阅读成长平台”小程序开通了省、市(州)、县(市、区)分级网络评审功能(系统后台可免费使用),可由本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和评选,请有意组织的市(州)在《联络人登记表》上注明。

六、活动内容

本次读书活动以统编小学语文教材“快乐阅读吧”推荐书目、统编初中语文教材“名著阅读”推荐篇目、统编高中语文教材“名著阅读”推荐篇目,以及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部分图书为主要阅读范围,可登录“春日阳光阅读成长平台”查看具体书目。

(一)“读书小明星”阅读学习活动。各地各校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在课余时间、节假日及寒暑假期,从指定阅读范围的书目中选择适合个人阅读的图书开展线下纸质书阅读,并在“春日阳光阅读成长平台”参与导读课学习、阅读笔记上传、阅读测评知识竞答、小明星分享讲书等阅读学习。(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教育领读人”阅读展评活动。各地各校发挥好中小学校阅读主阵地作用,加强阅读指导队伍建设,强化教师阅读指导培训,面向全省中小学教师、学校管理干部开展“教育领读人”展评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3)

(三)“书香校园·全民阅读”阅读推广活动。各地各校组织当地中小学校的分管校领导、教研骨干或教师自愿参与“春日阳光阅读”线上系列讲座、“全民阅读校园交流会”现场专题讲座,以及自愿报名参与教师共读营、班级读书会等师生共读提升项目。(具体安排见附件4、5)。

七、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

对活动组织工作深入,宣传动员广泛,发动师生踊跃参与各项阅读活动的教育主管部门设“优秀组织奖”,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设10个,县(市、区)设教育主管部门20个。

(二)个人奖

“读书小明星”阅读学习活动:设“优秀读书小达人”“优秀阅读指导教师”和“天府校园讲书人(学生)”。其中,“优秀读书小达人”和“优秀阅读指导教师”小学段、中学段各设30名;“天府校园讲书人”按小学低段组、小学高段组、初中组、高中组推选出“最佳讲书人”(每组5名)和“优秀讲书人”(每组10名),相关指导老师同获该奖项的指导奖证书。

“教育领读人”阅读展评活动:按小学段、中学段各推选出“天府校园讲书人(教师)”的“最佳教育领读人”(10名)和“优秀教育领读人”(20名)。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本次“春日阳光阅读”系列读书活动纳入“书香天府·全民阅读”“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之中,着力提高中小学生阅读素养和人文素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持续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育人功能,提高师生参与度,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推动读书活动深渗透、广覆盖,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助力深化全民阅读活动。

(二)加强服务保障。各地要整合各部门力量,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开展,确保阅读资源满足阅读活动需要,主要阅读范围的相关图书可通过学校图书馆(室)、社区图书馆(室)、乡村“农家书屋”借阅,有条件的学校应装配相关图书开展阅读。有需求的学校可参加“读家计划”(附件6)。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及时提炼开展读书活动的经验,动态报送活动总结,广泛宣传中小学师生阅读成果和先进阅读事迹,充分展示师生读书风采和收获,积极推广富有社会影响力的读书活动。本届活动的优秀作品将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组委会有对参赛作品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杨几(028)8612079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李存金 (028)85876192;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刘爱云(028)85619644。

运营支持:苏燕 13668256178;黄筱早 18080506333。

技术支持:李颖17727577352,夏攀13380389770。

咨询服务QQ号(加群):2767075371。

活动指定电子邮箱:scedumedia@163.com。

 

附件:1. 联络人登记表

      2.“读书小明星”阅读学习活动方案

      3.“教育领读人”阅读展评活动方案

      4.“书香校园·全民阅读”阅读推广活动方案

      5.“全民阅读校园交流会”现场专题讲座回执

      6.“读家计划”活动用书申领回执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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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文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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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四川省中小学“春日阳光阅读”系列读书活动的通知

2023-07-21 17:35 来源:教育厅

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全国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委宣传部印发的《四川省 2023 年“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活动总体方案》要求,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四川全民阅读·天府书香校园”系列活动暨四川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的安排部署,我省将继续举办“2023春日阳光阅读”系列读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旨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创新创造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充分调动青少年学生读书热情,引导其在读书中享受乐趣、感悟人生、获得成长,立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读书,切实增强历史自觉和文化自信,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对象

全省普通中小学在校师生

三、活动时间

2023年7月——2024年4月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

活动设立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项目创新工作室。

五、参与方式

本次读书活动指定平台“春日阳光阅读成长平台”小程序,可通过“川教之声活动服务”微信公众号(sceduxzs)回复关键词“春日阳光阅读”获得小程序或网址链接后参与。请各市(州)、县(市、区)安排专人担任活动联络人,负责本地区活动组织、联络工作,填写《联络人登记表》(附件1),于7月30日前报送到指定邮箱。

本次读书活动的“读书小明星”和“教育领读人”两个板块在“春日阳光阅读成长平台”小程序开通了省、市(州)、县(市、区)分级网络评审功能(系统后台可免费使用),可由本地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和评选,请有意组织的市(州)在《联络人登记表》上注明。

六、活动内容

本次读书活动以统编小学语文教材“快乐阅读吧”推荐书目、统编初中语文教材“名著阅读”推荐篇目、统编高中语文教材“名著阅读”推荐篇目,以及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部分图书为主要阅读范围,可登录“春日阳光阅读成长平台”查看具体书目。

(一)“读书小明星”阅读学习活动。各地各校组织全省中小学生在课余时间、节假日及寒暑假期,从指定阅读范围的书目中选择适合个人阅读的图书开展线下纸质书阅读,并在“春日阳光阅读成长平台”参与导读课学习、阅读笔记上传、阅读测评知识竞答、小明星分享讲书等阅读学习。(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二)“教育领读人”阅读展评活动。各地各校发挥好中小学校阅读主阵地作用,加强阅读指导队伍建设,强化教师阅读指导培训,面向全省中小学教师、学校管理干部开展“教育领读人”展评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3)

(三)“书香校园·全民阅读”阅读推广活动。各地各校组织当地中小学校的分管校领导、教研骨干或教师自愿参与“春日阳光阅读”线上系列讲座、“全民阅读校园交流会”现场专题讲座,以及自愿报名参与教师共读营、班级读书会等师生共读提升项目。(具体安排见附件4、5)。

七、奖项设置

(一)优秀组织奖

对活动组织工作深入,宣传动员广泛,发动师生踊跃参与各项阅读活动的教育主管部门设“优秀组织奖”,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设10个,县(市、区)设教育主管部门20个。

(二)个人奖

“读书小明星”阅读学习活动:设“优秀读书小达人”“优秀阅读指导教师”和“天府校园讲书人(学生)”。其中,“优秀读书小达人”和“优秀阅读指导教师”小学段、中学段各设30名;“天府校园讲书人”按小学低段组、小学高段组、初中组、高中组推选出“最佳讲书人”(每组5名)和“优秀讲书人”(每组10名),相关指导老师同获该奖项的指导奖证书。

“教育领读人”阅读展评活动:按小学段、中学段各推选出“天府校园讲书人(教师)”的“最佳教育领读人”(10名)和“优秀教育领读人”(20名)。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本次“春日阳光阅读”系列读书活动纳入“书香天府·全民阅读”“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之中,着力提高中小学生阅读素养和人文素养,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持续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育人功能,提高师生参与度,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推动读书活动深渗透、广覆盖,推进书香校园建设,助力深化全民阅读活动。

(二)加强服务保障。各地要整合各部门力量,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开展,确保阅读资源满足阅读活动需要,主要阅读范围的相关图书可通过学校图书馆(室)、社区图书馆(室)、乡村“农家书屋”借阅,有条件的学校应装配相关图书开展阅读。有需求的学校可参加“读家计划”(附件6)。

(三)加强宣传推广。各地要及时提炼开展读书活动的经验,动态报送活动总结,广泛宣传中小学师生阅读成果和先进阅读事迹,充分展示师生读书风采和收获,积极推广富有社会影响力的读书活动。本届活动的优秀作品将在新媒体平台进行展示,组委会有对参赛作品展示、出版、汇编、发行及网络传播等权利,作者享有署名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四川省教育融媒体中心(四川教育电视台):杨几(028)8612079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李存金 (028)85876192;四川省学校国有资产与教育装备中心:刘爱云(028)85619644。

运营支持:苏燕 13668256178;黄筱早 18080506333。

技术支持:李颖17727577352,夏攀13380389770。

咨询服务QQ号(加群):2767075371。

活动指定电子邮箱:scedumedia@163.com。

 

附件:1. 联络人登记表

      2.“读书小明星”阅读学习活动方案

      3.“教育领读人”阅读展评活动方案

      4.“书香校园·全民阅读”阅读推广活动方案

      5.“全民阅读校园交流会”现场专题讲座回执

      6.“读家计划”活动用书申领回执

 

 

 

四川省教育厅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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